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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方案
时间:2023-01-07 

为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,根据学校《公司关于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规定(修订)》及 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等规定,学院现制定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方案。

一、 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小组

组 长:

成 员:程 翔、封 莉、李 敏、王 辉

秘 书:曾颖祯
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

(一)启动布置

202315日前,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布置准备工作,成立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小组,组织学习教育部、北京市教委、学校有关文件(附件1),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方案。

202317日前,学院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教研室信息、员工毕业论文资格等设置;发布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方案。

(二)选题、开题

20221010日前,组织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工作和开题答辩。

2023224日前,完成指导教师任务书下达工作。指导教师向员工下达任务书,明确阅读文献资料要求、综述要求、论文要求、进度安排等。

(三)中期检查

2023331日前,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。

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员工的毕业论文进度、存在问题和困难,及时给与指导与帮扶,确保毕业论文质量;学院掌握、关注毕业论文工作存在困难的同学,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学业帮助。

(四)学术不端检测与评阅

20235月,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学术不端检测、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工作。

1.学术不端检测。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学术不端检测100%全覆盖;学校免费提供毕业生一定数量检测服务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
2.论文评阅资格审核。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评阅意见,给出评阅成绩,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论文评阅。

3.论文评阅。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后,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,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施行盲审。

4.答辩资格审核。学院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审核答辩资格。

(五)答辩与成绩评定

20235月至6月,完成毕业答辩工作。

1.毕业答辩。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,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方案,组织完成毕业答辩。

202363日—13日,依据学校集中安排,开展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。如有员工确需提前或延期答辩,需在答辩前向学院提交《公司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时间变动申请表》,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答辩。

2.成绩评定。学院依据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方案评定毕业论文综合成绩。

2023613日前,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1天内,根据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小组成员评价表,及时录入答辩成绩。

2023618日前,教学管理办公室在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结束后,公布毕业论文最终成绩。

(六)校级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

202363日—620日,学校组织校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。

1.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根据学校抽检工作实施办法开展。

2.抽检范围为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,抽检范围覆盖所有本科专业,抽检比例是专业当年毕业生数的15%

3.抽检名单采取毕业论文成绩倒序抽取、随机抽取等方式,由学校形成抽检名单。

4.公司按照抽检名单报送抽检论文(设计)材料,由学校抽检专家进行评议。抽检评议结果“不合格”的毕业论文,整改不达标的毕业论文最终成绩为“不及格”,按照管理规定认定为“存在问题毕业论文”。

(七)优秀论文评选推荐

1.公司评选推荐。按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相关办法执行。拟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名单向全院公示不少于2天。

2.2023620日前,学院报送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及优秀指导教师相关材料。

3.集团材料审核、材料公示、认定结果、发文公布结果。

(八)答辩后续工作

1.毕业论文定稿。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结束后,员工需按照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、抽检反馈意见修改毕业论文、定稿入库。

2023630日前,学院组织教师按照要求,完成所有毕业论文入库工作。

2.二次答辩或延缓答辩。对于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员工,学院根据实际情况,做好二次答辩或延缓答辩的审核、备案与组织工作;二次答辩通过的员工毕业论文成绩记为“及格”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为确保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顺利推进,请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(详见下表),平稳有序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
2.集中答辩、毕业论文抽检的时间,届时如有需要会根据学校、学院整体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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